FHR ** 游🦐之类的订酒店,咬死不给房间升级撕不了,只是酒店抠门罢了。
延迟退房4点是刚性,我凯悦遇到很多商务酒店婉拒4点退房,只要说一句你们是商务酒店4点退房是必须的,酒店就不会多说什么了。FHR同理,如果搬条款仍被完全拒绝,只能投诉给运通礼宾,谁提供的礼遇谁来管,万豪肯定不管这个的。不敢相信能遇到这种情况,酒店**合作条款,运通礼宾没有应对方案。
签账额也是刚性,但是使用签账额的消费肯定不能享受其他任何优惠这个条款里有写的。酒店入住时一般会善意提醒酒店内什么内容可以用这个额度,也有遇到入住时不说不给礼遇单的,如不确定想消费的内容可不可以用签账额建议询问酒店。如香港四季的鮨斋藤不能用,东京柏悦的迷你吧不能用,京都柏悦的京大和不能用。遇到前台入住时没有提前告知,退房要求付费的,这种情况只能以酒店没有主动告知为由和酒店好好沟通。可以使用签账额部分的消费不让用可以拒付可以当场联系运通礼宾让运通联系酒店代你沟通,拒付酒店不愿意让酒店自己去报警反正酒店理亏。退房当天没空或者没经验的事后找运通礼宾投诉等解决方案。